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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全面启动乡镇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 五项重点任务护航饮水安全-ag官网

   2025-04-16 107

科学导报讯 记者范琛 4月11日,记者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日前,该厅正式印发《深入推动解决乡镇级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设施不健全不完善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通过五大重点任务全面提升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平,确保10月底前完成规范化建设目标,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方案》重点部署5方面任务,即:设置保护区界标。各地应充分考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形、地标等特点,在保护区陆域界限的顶点、人群活动密集或易见处设立界标,标识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设置交通警示牌。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内有道路、桥梁等交通道路穿越的,应在主干道、高速公路进入点及驶出点,规范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对于危险化学品车辆,在交通警示牌上标明禁行、限行要求;设置宣传牌。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介绍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做好隔离防护。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可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灌木、乔木等自然植被进行生物隔离,必要时设置隔离网或隔离墙等物理屏障;消除环境污染。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问题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实施清单化管理,加快水源一级保护区(重点监管区)内垃圾、排污口、畜禽养殖清理,综合采取“控源、治污、清理”等措施,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方案》明确,各市要认真落实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紧盯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扎实做好资金保障、项目招投标和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10月底前全面建成达效。11月15日前,各市要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鼓励各市根据整治成效,分批验收、分批报送,推动“听民意办实事”项目早完成、人民群众早受益。

《方案》要求,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是推动乡镇和村级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任务的责任主体,对照标准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全力推动规范化建设,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平。省生态环境厅将严格履行监督管理主体责任,统筹部署、压茬推进,加大实地督导力度,压实责任链条,推动项目落实。加强资金保障。省级落实资金补助,市、县加大资金筹措保障力度,全力支持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严格资金监管和使用,强化绩效评价,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发挥成效。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将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对项目实施“双周”调度,各市每月13日、28日前将本市项目建设进展、主要做法、典型案例、整治成效、制度机制等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将及时把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进行推广,对进度滞后的市县进行通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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