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导报讯 3月4日,记者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道路管理,规范挖掘道路行为,有效解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质量问题,统一道路挖掘修复工程计价标准,山西省住建厅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结合山西省城市道路管理实际,在充分调研测算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山西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标准》规定,各市在执行时,可根据所处地域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在执行标准的0.9~1.1倍幅度范围内自行确定当地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系数,也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个别差异化项目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按照审批权限收取的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应统筹专项用于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养护维修管理,纳入同级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耿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