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导报讯 记者王小静 8月20日,记者从山西省总工会获悉,为更好发挥广大劳模和工匠人才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的创新带头作用,深化全省创新工作室工作,《关于深化全省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传统手工艺大师创新工作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日印发。
《意见》明确,到2026年年底,各级工会创建的创新工作室总数超过5000家,其中省级创新工作室总数达到1000家,形成以省级创新工作室为引领、以市级创新工作室为中坚,基层创新工作室蓬勃发展的工作格局;积极建设覆盖市县、行业的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创新工作室联盟体系,建立一批示范作用显著的工作室联盟;聚焦推动新质生产力,发挥创新工作室创新平台作用,围绕高端装备、现代技术等勇于创新创效,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技能和人才支撑。
《意见》指出,要深化创新工作室建设,发挥工作室创新职能,广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网上练兵和“五小”等群众性创新创造活动。要加大创新工作室指导力度,引导国有企业创新工作室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非公企业对创建创新工作室的认识,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创建符合单位实际的创新工作室,建立行业示范效果显著的工作室联盟。
在创新成果转化方面,要丰富创新成果展示平台,融入省总工会“大宣传”格局,搭建创新成果推介矩阵,充分利用“五小”创新大赛及其线上线下展示等平台,全力推动创新成果在本产业、本地区乃至更大范围应用。要打通创新成果转化通道,要为创新工作室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申请专利等专业服务,打通创新成果转化绿色通道;要鼓励创新工作室和创新成果积极参与各级成果展示活动,推荐优秀创新成果参加发明创新大赛,促进创新项目孵化和成果转化。
在创新人才队伍培养方面,要加强创新工作室带头人的培养,大力开展名师带徒活动,积极培养徒弟和后备力量。
在创新工作室管理方面,要做好命名管理,由省总工会对上报的创新工作室进行组织评审和实地考察,对评审考察合格的创新工作室统一命名挂牌。要健全本级创新工作室工作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实行带头人负责制。要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创新工作室及其成员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要明确退出机制,省总工会将定期对省级创新工作室组织考核复评。
在创新工作室的保障方面,要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给予一定资金补助。要注重宣传引导,不断总结创新工作室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推广,持续扩大创新工作室的社会影响力。